兰州晚报讯(记者王万盈)由于非法运输、存放并销售明令禁止流通的烟花爆竹产品,1月21日,白银市靖远县警方对该县一商行负责人刘某进行调查,并当场查扣烟花爆竹190余件。
1月20日,靖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该县城西大街闸门口一百货商行涉嫌非法储存、运输、经销烟花爆竹,遂依法进行调查。经查,2013年12月26日和2014年1月4日、14日,该涉案百货商行法人刘某在没有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《道路运输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私自从兰州一烟花制品公司分3次运输出厂价达6万余元的烟花爆竹416件到自己的商行存储并销售,其中部分烟花爆竹产品系超范围、超药量烟花爆竹,属于B级产品,系非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,不允许在市场流通销售。办案民警当场将所剩的190余件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扣押。
目前,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