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,12月14日,皋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积极沟通,确定在专门设置的少年法庭采用“圆桌审判”的方式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。
通过圆桌审判及不公开审理,以更加温和、利于沟通的审判方式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让未成年被告人卸下“犯罪”的包袱,营造了宽松的审判氛围,使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。同时,也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,通过法检联合,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,最大限度提供制度保障使其无痕回归社会,维护其平等的受教育权、就业权等合法权益,使未成年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庭审中,审判长、公诉人及指定辩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事实予以确认,对其家庭背景、生活环境、社会交往、成长经历及以后如何做人做事、感恩父母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帮教,法庭当庭要求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以后要加强管教,督促被告人接受改造,法定代理人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。几名未成年被告人为自己触犯法律伤害他人、连累家庭的行为深感后悔。通过圆桌审判,寓教于审、审教结合,坚持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原则,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教育、感化、挽救工作中来,给予未成年人真诚的关怀与温暖,最大限度地让“犯错误”的未成年人能够重新回归家庭、回归社会,在今后的生活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。